再申訴有理由,性騷擾不成立

當事人被申訴性騷擾,依據性騷擾防治法遭警局認定成立性騷擾,當事人不服,委請張宸浩律師再申訴,張宸浩律師做為代理人向台北市政府提出再申訴,經認定再申訴有理由,性騷擾不成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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